为实施**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现就**至**至**城际铁路R1线(**区段)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使用)土地的项目名称、位置、目的
**至**至**城际铁路R1线(**区段),位于**市**区榜山街道榜山村、翠林村、平宁村,紫泥镇西良村、安山村、城内村。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拟征收(使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拟征收**区榜山街道榜山村水田0.5163公顷、园地0.4589公顷、林地0.9602公顷、其他农用地0.056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01公顷、水域0.0524公顷,翠林村水田0.2832公顷、园地0.6277公顷、林地3.2227公顷、其他农用地0.1654公顷、其他土地0.3547公顷,平宁村水田0.027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4184公顷;紫泥**山村水田1.7609公顷、旱地0.0232公顷、园地0.3479公顷、其他农用地0.449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1336公顷、水域0.0154公顷,城内村水田0.2313公顷、园地0.0381公顷、其他农用地0.2621公顷、水域0.0858公顷,西良村水田0.514公顷、旱地0.11公顷、其他农用地0.2276公顷、水域0.0139公顷。拟使用****国有水田0.0144公顷、旱地0.0536公顷、其他土地0.001公顷。
本次拟征收土地未承包到户总面积7.47公顷。拟征收土地0.037公顷,其中:其他园地0.0147公顷、河流水面0.0223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拟征收土地0.103公顷,其中:其他园地0.0923公顷、农村道路0.0003公顷、河流水面0.0104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市**区榜****委员会****小组。拟征收土地0.4149公顷,其中:水田0.2793公顷、其他园地0.1161公顷、沟渠0.0195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市**区榜****委员会****小组。拟征收土地0.1424公顷,其中:水田0.1297公顷、其他园地0.0042公顷、果园0.0075公顷、村庄0.001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市**区榜****委员会****小组。拟征收土地1.2913公顷,其中:水田0.1073公顷、果园0.0494公顷、其他园地0.1686公顷、乔木林地0.4761公顷、竹林地0.4335公顷、田坎0.0205公顷、农村道路0.0162公顷、河流水面0.0197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市**区榜****委员会。拟征收土地0.0472公顷,其中:水田0.0448公顷、乔木林地0.0024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市**区榜****委员会****小组。拟征收土地0.7253公顷,其中:水田0.0006公顷、乔木林地0.6933公顷、其他林地0.0282公顷、农村道路0.0032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市**区榜****委员会****小组。拟征收土地0.212公顷,其中:乔木林地0.212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市**区榜****委员会****小组。拟征收土地0.1685公顷,其中:乔木林地0.1685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市**区榜****委员会****小组。拟征收土地2.9107公顷,其中:水田0.0153公顷、果园0.3392公顷、其他园地0.2885公顷、乔木林地1.5086公顷、其他林地0.2299公顷、竹林地0.0718公顷、农村道路0.1003公顷、田坎0.0024公顷、后备耕地0.1616公顷、裸土地0.1931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市**区榜****委员会。拟征收土地0.142公顷,其中:水田0.0275公顷、建制镇0.1145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市**区榜****委员会。拟征收土地0.526公顷,其中:水田0.09公顷、旱地0.0221公顷、其他园地0.0003公顷、农村道路0.0746公顷、坑塘水面0.3113公顷、沟渠0.0024公顷、村庄0.0099公顷、河流水面0.0154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市**区****委员会。拟征收土地0.4432公顷,其中:水田0.0572公顷、其他园地0.0381公顷、农村道路0.0029公顷、坑塘水面0.2578公顷、沟渠0.0014公顷、河流水面0.0858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市**区****委员会。拟征收土地0.3065公顷,其中:水田0.1757公顷、旱地0.11公顷、农村道路0.0069公顷、河流水面0.0139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市**区****委员会。
三、补偿标准
根据《****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龙政综规〔2026〕3号)、《****关于印发〈**至**至**城际铁路R1线(榜山段)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26〕80号)和《****关于印发〈**至**至**城际铁路R1线(紫泥段)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26〕81号)的规定,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地类调节系数计算,榜山街道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105万元/公顷,各地类调节系数分别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1.0,除耕地以外的农用地0.6,建设用地0.6,未利用地0.6;紫泥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105万元/公顷,各地类调节系数分别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1.0,除耕地以外的农用地1.0、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1.0。使用****国有土地补偿标准比照紫泥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105万元/公顷,各地类调节系数分别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1.0,除耕地以外的农用地1.0、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1.0执行。
青苗、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按《****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漳政综〔2024〕1号)、《****关于印发〈**至**至**城际铁路R1线(榜山段)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26〕80号)和《****关于印发〈**至**至**城际铁路R1线(紫泥段)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26〕81号)等执行。国有土地上青苗、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比照《****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漳政综〔2024〕1号)和《****关于印发〈**至**至**城际铁路R1线(紫泥段)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26〕81号)等执行。房****办事处、****政府组织实施。
四、安置途径
(一)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规定进行征收补偿安置。
(二)本次征地需安置农业人口1093人(其中劳动力人口628人),采取发放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安置进行安置。根据《**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规定,且符合《****政府关于印发〈**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和2012年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等规定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由当地乡(镇、街道)、社保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自然**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试行办法》等规定执行。
五、异议反馈
拟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中****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充分征求各权利人意见,并讨论研究决定。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分别向所在地********办事处、****政府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
六、补偿登记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分别到所在地********办事处、****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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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