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6-09-23
按照《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委托****承担其“****整车制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拟建项目环评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整车制造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技改及其他
4、建设地点:**省**市罗家桥街道**路29号
5、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105000万元,建设内容为兼并重组******公司****公司****工厂,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对现有冲压、焊装、喷涂、总装四大工艺车间进行柔性改造升级,改造后形成年产10万辆乘用车的生产能力。
6、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现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冲压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以及配套的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现有项目已按要求完成排污许可申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并按要求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工作。现有项目各类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均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2、联系人:王雄
3、联系方式:0714-****119
4、电子邮箱:****@qq.com
5、通讯地址:**省**市罗家桥街道**路29号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
1、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调查表至建设单位联系人邮箱,也可将公众意见调查表邮寄至建设单位联系人。
公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