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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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自建房70平方米房屋使用权
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市**区林亭口镇**庄村集体经济组织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自建房70平方米房屋使用权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挂牌价格 |
200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承包人成交后不能反悔,如反悔则竞价保证金不退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择日重新发包。 2、成交后承包人不得从事国家、**市明令禁止的相关行业,否则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租金等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村委会自建房,水电费以及办电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村委会自建房进行维护与保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允许承包人对该建筑进行改造、修缮、**,若改造时未取得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未在镇村镇办备案时,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租金等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关。合同期满后,承包人改造、修缮、**的建筑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4、承包人在五年承租期内单方终止合同则上交租金不退,一切损失自负。承包人转租需征得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若私自转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租金等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承包人还要承担村集体经济组织追究受让人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等。 5、承包人在****村委会自建房房屋等财产进行维护,在承包期间如发生意外,人员伤亡等,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担,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关。 6、如遇国家部门政策调整或者征用土地和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村集体经济组织退还承包人剩余年份租金并将该建筑收回,不承担其他经济损失。 7、期满后,村****村委会自建房土地及地上物所有权(包括承包人改造、修缮、**的地上房产及附属物),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 8、****交易所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由承包人承担。 9、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此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 |
| 转出用途 |
商服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00元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0元/年 |
| 挂牌期 |
5个工作日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000****670875 |
| 账户名称 |
****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天塔支行(联行号105****39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