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23 11:49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办公室《2026年农村沼气安全行动项目工作任务》要求,为做好**市2026年农村沼气安全行动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安全优先、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户处置意愿,对全市在用、闲置或存在一**全隐患的砖混结构农村沼气池进行拆除填埋,逐步消减废弃沼气池存量,全市计划完成307个(任务数市级可在县区之间调整),形成农村沼气设施拆除填埋台账1套,项目区群众满意度85%以上。
二、补助标准
项目采取“直接补助”方式,农户每拆除填埋1个池容为6-12m3户用沼气池给予1000元补助;沼气工程业主拆除填埋农村沼气工程的,根据池容,10m3为1个户用沼气池折算数量,池容立方按四舍五入计算,补助标准=折算数×1000元。
三、实施内容
(一)排查摸底。根据近年来农村沼气设施排查成果,结合底数台账,进一步摸清各地拆除填埋意愿,记录池体类型、池容等基本信息,掌握沼气设施拆除填埋需求,并结合《农村沼气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研判安全隐患风险。
(二)拆除填埋。优先选取农户填埋意愿高、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乡镇实施,按照《农村沼气安全处置技术规程》要求,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程序,科学有序开展拆除填埋,全市计划完成307个(任务数市级可在县区之间调整),其中:**县158个、**市10个、**县121个、威**10个、**县5个、百管委3个。对改造为化粪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蓄水池、储肥池等不纳入农村沼气设施管理统计范畴的,原则上不使用本项目资金拆除填埋。
(三)宣传培训。排查摸底和作业期间,为农户做好答疑,讲解拆除填埋处置的必要性和安全性,通过公告栏、宣传手册、横幅标语、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宣传普及废弃沼气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废弃处置流程及应急避险知识。组织各县(市、区)乡技术人员、群众开展《农村沼气安全处置技术规程》、事故应急等技术培训2次以上。
(四)应急处置。作业期间如发生沼气安全事件,要严格按照《**省农村沼气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农业农村局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组织先期处置,启动应急预案,按响应等级应对,并根据事件等级按照信息报告时间要求和程序向相关部门报告。
四、实施程序
项目按照“主体申请、拆除填埋、逐级验收、公开公示、资金支付”等程序实施。
(一)主体申请。2026年5月至6月,沼气池用户向属地乡(镇)提交自行拆除填埋沼气池申请,并按照谁拥有谁负责原则作安全责任承诺,(详见附件1)。
(二)拆除填埋。2026年7月至8月,落实农村沼气管理“三定三制”制度,乡镇严格按照《农村沼气安全处置技术规程》要求,组织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农户完成沼气设施设备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沼液等安全风险隐患排除后现场指导农户开展拆除填埋,并留存拆除填埋前和拆除填埋后图片各1张,妥善处置沼渣、沼液、池体、废弃脱硫剂等,确保处置过程安全环保。
拆除填埋要求:拆除配套设施(包含灶具、脱硫计、开关、管道等)、清理池内渣液、拆除池体、回填池坑(填土后要与地面持平)。
(三)逐级验收。2026年9月至10月,属地乡镇对农户已处置沼气池进行户户见面验收,并填写《**市2026年农村沼气设施拆除填埋确认表》(附件3),验收合格后及时向本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申请验收;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不低于该乡镇实施总数的20%进行抽查验收(附件2),验收****农业农村局验收;市农业农村局按照不低于该县(市、区)实施总数的5%进行抽查验收。
(四)资金支付。资金支付按照“拆除一批、核实一批、补助一批”的方式分批次支付。2026年11月至12月,各县(市、区)收集沼气池拆除填埋申请表、拆除填埋确认表、现场抽查验收意见表、汇总表、收款收据和沼气设施图片(拆除填埋前、****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收集完善以上有关资料后,汇总全市补助个数和资金,在****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由市级将资金支付给完成沼气池拆除填埋农户。
联系人:****徐福艳,电话:182****2882
附件:
1.**市2026年农村沼气安全行动项目沼气池拆除填埋申请表;
2.**市2026年农村沼气安全行动项目市县现场抽查验收意见表;
3.**市2026年农村沼气设施拆除填埋确认表;
4.**市2026年农村沼气安全行动项目沼气设施拆除填埋汇总表;
5.农村沼气安全处置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