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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位于**县****水库不动产权属及界址
范围的公告
****管理站于2026年9月22日向我局提出了位于**县****水库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建(构)筑物所有权的登记申请。根据《广******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桂自然资规〔2025〕1号)文件精神,经权属调查,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予以登记,现就位于**县****水库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及界址范围向社会进行公告,如对土地权属和界址范围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1月11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或****二楼自然**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股
联系方式:0776-****103/****580
附件:1.不动产权属表
2.宗地图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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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