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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区乡村地区实际规划管理需要,我局对《**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修订)》成果。为加强社会协同、凝聚共识,现将公示稿予以公告,征询公众意见与建议。本次成果为草案公示版,所有数据、图片和内容以最终批复为准。
一、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修订):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2026年9月23日-2026年10月23日,为期30日。
三、公示方式:可在******局网站(http://www.****.cn/zfjg/qzfbm/qghhzrzyj.htm)查阅。
四、意见反馈渠道:
(1)电话反映。拨打028-****1274反映建议意见。
(2)邮件联系。邮箱地址:****@qq.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修订)》”字样)。
(3)邮件传达。邮寄地址:**市**区寂照街61号****(请在信封注明“《**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修订)》”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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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