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16号)的有关要求,****委托******公司承担**县餐厨(厨余)垃圾收运及处理项目(重新报批)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结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必须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为配合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环评单位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餐厨(厨余)垃圾收运及处理项目(重新报批)
二、项目概况:
项目性质:**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县 **市彭水苗族土家族****社区****园区**B40-0401地块厂房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综合处理车间、污水处理车间、毛油罐、一体化消防设施、除臭系统、厌氧罐、沼气柜、撬装脱硫集成、火炬等。本项目建成后,通过“预处理+厌氧消化”技术,设计日处理餐厨垃圾100d。每年可提取生物油脂约1825吨,产生清洁能源沼气约219万Nm3。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
图1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主要的工作内容:在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生态破坏进行分析和预测,包括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和生态环境等,进而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得出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环评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首先包括本项目周边的居民,其他为关心本工程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反映与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卿鑫
联系电话:186****0184
六、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151****5709
传真:023-****5011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征求意见稿公示前。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