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承克高速四标段水泥混凝土拌合站、水稳碎石拌合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承克高速四标段水泥混凝土拌合站、水稳碎石拌合站建设项目
地点:一厂区:水泥混凝土临时拌合站:**县城子镇城子村
二厂区:水稳碎石临时拌合站:**县城子镇二号村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 水泥混凝土临时拌合站:水泥混凝土30万m3
水稳碎石临时拌合站:水泥混凝土100万m3公示时间:2026年09月23日至2026年10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闫士超
联系电话:186****990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