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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营商环境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我局拟推动实施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协同联办,并起草了《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协同联办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9月23日-2026年10月22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126.com邮箱内,邮件主题请注明“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协同联办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
2.信函邮寄:**市生态环境水生态环境科(**市**区**山路8号)收,邮码:341000,信封请注明“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协同联办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
三、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水生态环境科郭津,联系电话:
0797-****031。
附件:《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协同联办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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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