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新碧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用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审批
浙江-丽水-缙云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生态环境厅 ******厅 ****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缙**新碧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用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地块基本信息

缙**新碧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用房地块位于缙**新****中心坐标为120.076049°E,28.754726°N),地块面积为1911.9m2。调查****办事处,南至空地、停车场,西至空地,北至**西路。根据历史卫星影像、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等了解,调查地块2011年以前为农用地,2011年~2019年为空地,2019年~2024年为尚溪名苑售楼处、空地、停车场,2024年~至今为空地、停车场、公园绿地。

调查地块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代码08),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内相应的规定,本次调查地块属于第一类用地,对应浙环发﹝2024﹞47号文中甲类地块。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3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本次共采集并送检土壤样品17个(含2个平行样)。地块内共布设3个地下水采样点,地块外布设1个地下水对照点,共送检5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

本次调查土壤检测项目共48项(土壤基本项目45项、pH值、锡、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项目共40项(地下水常规指标35项、石油烃(C10-C40)、苯乙烯、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锡)。

本次土壤各检测指标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锡检出值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0)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除浊度、部分铁、部分锰及部分氨氮指标外,其他检测指标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检出值低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考虑到在GB/T14848-2017中浊度作为感官性状指标、氨氮为一般化学指标,且本地块地下水不做饮用水开发,无暴露途径,浊度、氨氮、铁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风险较小。锰经风险评估,未超过可接受风险,对人体健康风险基本可控,不会对地块的后续开发利用造成影响。

综上所述,根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果,确定本次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在调查期间不存在污染情况,满足第一类用地标准要求,可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代码08)开发,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地块详细采样分析工作。

三、委托单位

委托单位:****

通讯地址:**省缙**五云街道**路52号

四、地块调查机构

单位:****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区益乐路39号1幢A12A03室

联系电话:0571-****2816

邮箱:****@qq.com

公众可以信函、传着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附件:报告全本见链接:https://pan.**.com/s/1LRmxzfbIVSHHX2ZRDygXhApwd=3ws5 提取码: 3ws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