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中专食堂劳保用品采购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一)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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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食堂劳保用品采购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专食堂劳保用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原询价通知书商务要求:1.2、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按月据实结算模式。响应供应商填报的《报价一览明细表》中各项物品单价应为供货原价(即未打折单价),但各项物品供货原价不得高于采购需求清单内各物品最高限单价;结算时,清单内物品以供应商所报供货原价为核算基准价、清单外临时采购物品以甲乙双方共同核实确认后的市场单价为核算基准价,按以下公式计算货款:即当月结算费用=当月核算基准价×实际发生量×中标折扣率。

1.3、供应商填报的《报价一览明细表》报价清单内各项单价严禁填报折后价格。若响应文件填报的清单单价为折后价,将视为供应商所报价为供货原价,后续结算仍然按上述计算公式再乘以中标折扣率执行,由此造成价款二次下浮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现询价通知书商务要求变更为:1.2、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按月据实结算模式。结算时,清单内物品以采购清单中最高限单价为核算基准价、清单外临时采购物品以甲乙双方共同核实确认后的市场单价为核算基准价,按以下公式计算货款:即当月结算费用=当月核算基准价×实际发生量×中标折扣率。

1.3、原内容删除。

(2)询价****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报价一览明细表说明)处同步变更。具体详见询价澄清文件,请各潜在供应商知悉。本答疑澄清文件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澄清及修改的内容不影响各潜在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故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不变。请各潜在供应商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及响应文件格式,以最新的文件制作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市横四路1号

联系人:冷先生、刘先生

联系方式:138****2581、139****1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市瑞锦姚杨5栋3单元9楼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795-****133、150****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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