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科技园2112工园18号地树木迁移及清杂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由****开发区****委员会服务中心支付)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科技园2112工园18号地树木迁移及清杂工程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科技园2112工园片区AT****083地块
2.4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杨梅河以东,****公司以北,高普路以西,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项目现场约有60棵树。为配合企业筹建项目落地,需对地块红线内影响建设的树木进行迁移。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2.5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94448.27元
2.6计划工期:施工工期暂定为15个日历天(具体迁移及清除施工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树木养护工期暂定为12个月(具体养护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始养护通知书为准)。
2.7招标内容:****科技园2112工园18号地树木迁移及清杂工程,主要内容为将影响项目主体工程施工的树木作迁移处理,工作包括:①根据****园林局对于该项目树木迁移(砍伐)的批复内容,对相关树木实施迁移等工作,并按相关规范标准开展迁移(及补植)树木的后续养护等工作,养护期为一年(如相关规定变更则以最新规定为准);②开展或配合后续施工图、竣工图编制,结算评审及报批报审(如有)等相关工作;③上述未尽事项后续根据项目情况确定,以实现工程实施可行、按时完成、质量达标等为最终目的。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9质量标准:根据《**市绿化条例》、《**市古树名木迁移管理办法》、《**市树木修剪技术指引》等文件要求,****科技园2112工园18号地树木迁移及清杂工程征收范围内的树木进行迁移、砍伐及原址保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垃圾、树木残骸等由承包人负责清理干净达到验收要求。
2.10承包方式:全包工、全包料、全包大型机械、全包安全生产、全包文明施工、全包苗木成活养护、全包验收备案、全包所有税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行****管理部门核发的法****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
3.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
3.4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提供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提供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5.1申领时间:请于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3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时间,下同)。
5.2申领方式:网上发送。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投标登记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投标登记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资料发送后,投标人应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张工,电话:020-****1489)。申领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26.com。
5.3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日期前4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在授权代表身份证页面写明接收招标文件电子邮箱、手机号码。标书代写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5日09时30分(**时间)。
6.2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6.3 投标地点:**市**区灵**路7****科技园7号大厦10层1001-9室。
6.4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公告及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网站(www.****.com)、(https://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高普路1****广场
联系人:柯工
招标人:****
地址:**市**区灵**路7****科技园7号大厦10层1001-9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1489、155****1819
电子邮件:****@126.com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9月23日
附件1:
投标人声明
****: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标书代写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标书代写
五、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中标,本项目拟派专职安全员(如有)将只在本项目上任职,如专职安全员在其他项目中已有任职的,本公司保证在开工前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