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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950886N | 建设单位法人:杨明 |
| 顾万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开发区科研二路1号 |
| 年产30万件活塞环工装刀夹具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29-C3329-其他金属工具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经济开发区科研二路1号 |
| 经度:119.253320 纬度: 32.25760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1-03 |
| 扬环审批〔2025〕03-8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6-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70 |
| 26.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950886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20MADW17258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012MA21DKKF7R | 竣工时间:2026-03-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26kAUTw |
|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30万件活塞环工装刀夹具生产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30万件活塞环工装刀夹具生产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工装夹具生产工艺:钢材料,铜材料,铸铁毛坯,PE\PVC\电木-粗加工-热处理-精加工-退磁-入库(注:PEAPVCV电木不进行电加热) 2、刀具生产工艺:毛坯刀排-平面磨削-刻写标识-线切割-光学曲线磨-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1、工装夹具生产工艺:钢材料,铜材料,铸铁毛坯,PE\PVC\电木-粗加工-热处理-精加工-退磁-入库(注:PEAPVCV电木不进行电加热) 2、刀具生产工艺:毛坯刀排-平面磨削-刻写标识-线切割-光学曲线磨-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项目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接****处理厂集中处置。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热处理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过滤棉+静电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精镗及倒模拉槽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标准。 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项目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接****处理厂集中处置。 本项目热处理工序产生的热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过滤棉+油雾净化器处理后尾气通过15米高的DA001排气筒进行排放。精镗及倒模拉槽工序产生的精镗及倒模拉槽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见,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标准。 本项目厂区采取厂房隔声,加强设备固定等综合降噪措施。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见,建设单位在正常生产运行的情况下,厂界噪声各监测点昼间等效声级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按照相关要求,建设面积40m2一般固废库和35m2危废库;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布袋集尘进行外售;切削液包装桶、水溶性线切割液包装桶、淬火油包装桶、液压油包装桶、润滑油包装桶、废切削液、废线切割液、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手套、废过滤棉和油雾净化器收集废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并已签署危废处置协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根据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监测等事项。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在危废库等区域进行了防渗漏等措施,以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公司依托**市亚新****公司一座容积为64m3的事故池+2个20m3的储水罐+500m3的应急水囊,****救援队伍,配置了应急物资和装备,编制了环保应急预案,备案号:321081-2026-043-L。 排污口设置基本符合规范化要求,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监测等事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516 | 0.0516 | 0 | 0 | 0.052 | 0.052 | |
| 0 | 0.0511 | 0.1548 | 0 | 0 | 0.051 | 0.051 | |
| 0 | 0.0008 | 0.0155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0001 | 0.0015 | 0 | 0 | 0 | 0 | |
| 0 | 0.0069 | 0.0232 | 0 | 0 | 0.007 | 0.007 | |
| 0 | 486.48 | 960 | 0 | 0 | 486.48 | 486.48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83 | 0.1004 | 0 | 0 | 0.008 | 0.008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 | ****处理厂接管标准 | 化粪池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废水总排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总磷、悬浮物、氨氮、总氮日均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7.6(无量纲)、99mg/L、0.19mg/L、24mg/L、1.52mg/L、13.4mg/L,符****处理厂污水接管标准。 |
| 1 | 集气罩+过滤棉+油雾净化器处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集气罩+过滤棉+油雾净化器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DA001排气筒颗粒物最大实测浓度为1.8mg/m3,速率为3.47×10-3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排放限值 | |
| 2 | 布袋除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布袋除尘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小时最大排放浓度0.19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排放限值。 |
| 1 | 通过厂房隔声,加强设备固定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通过厂房隔声,加强设备固定等措施 | 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昼间为57.1dB(A)~58.1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 |
| 1 | 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 建设单位在危废库等区域进行了防渗漏等措施,以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
|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 按照相关要求,建设面积40m2一般固废库和35m2危废库;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布袋集尘进行外售;切削液包装桶、水溶性线切割液包装桶、淬火油包装桶、液压油包装桶、润滑油包装桶、废切削液、废线切割液、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手套、废过滤棉和油雾净化器收集废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并已签署危废处置协议。 |
| 1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 公司依托**市亚新****公司一座容积为64m3的事故池+2个20m3的储水罐+500m3的应急水囊,****救援队伍,配置了应急物资和装备,编制了环保应急预案,备案号:321081-2026-043-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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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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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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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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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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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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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