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学校东B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学校东B地块位于**市**区,占地面积31453.8m2(约47.18亩)。地块四至范围:**殷庄路,南至纬四路(规划道路),西至规划路,北至沈孟大道。调查地块2000年之前为农田,2000年-2012年****公司部分区域,2013年-2017年为木材批发市场部分区域,调查地块于2017年11月完成征收工作,2018年-2026年8月,有附近村民在地块内种植农作物和蔬菜。二、调查结论
****公司开展的本次调查,****学校东B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如下:
基于现场所采集的样品检测分析结果表明,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调查地块内地下水浊度、总硬度、溶解性固体总量、硫酸根、氯离子、氨氮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由于浊度、总硬度、溶解性固体总量、硫酸根、氯离子、氨氮属于地下水一般化学常规指标,毒性较小,且调查地块不使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经过风险分析,风险较小。故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调查建议
基于本次调查结果,本报告提出如下建议:
(1)应加强对调查地块的环境监管。在地块下一步开发利用前,保护场地环境不被外界人为污染,杜绝出现废水、固废等倾倒现场。
(2)后续地块开发利用过程中企业需制定详实可行的工程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文明施工,杜绝因为后续开发利用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
委托单位:****
编制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36****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