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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关于2026年三季度县级粮食应急企业
动态调整结果的公示根据《关于印发**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细则(暂行)的通知》(皖粮粮规〔2022〕3号)《关于印发**区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细则(暂行)的通知》(发改字〔2022〕195号)有关要求,我委拟在2026年二季度认定的县级粮食应急企业的基础上,新认定1个县级粮食应急供应网点、1****配送中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发改委反映,监督电话:0551-****7007。
一、拟新****配送中心(1个):
****集团****商场
二、拟新认定县级粮食应急供应网点(1个):
****集团****商场
****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