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成交
价格****0000元(总价)
标的详情
项目须知
| 出售方名称 |
**** |
标的所在区域 |
****养殖场 |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23日-2026年09月27日 |
挂牌价格 |
****0000元(挂牌金额按100元/只进行计价,该价格不作为本次生物性资产权益流转的最终成交价) |
| 交易价款支付 |
按《**鸡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 |
交易保证金 |
无 |
| 标的状况 |
该标的物为23万只活体**鸡,重量约2.8斤-4斤每只,此批次**鸡育龄110日,整体品质良好,无疫病,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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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价 |
未评估(结合市场行情确定出售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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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单位对购买方的要求和相关条件 |
1、意向购买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购买。 2、意向购买方在交易申请前,应仔细阅读本平台交易规则及标的信息,并全面了解交易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正确判断自己是否具有交易资格。因不具备资格参加交易的,由意向购买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出售方提供,平台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出售方按标的现状流转该标的,购买方报名即接受现状。 4、信息公告期间意向购买方应亲自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标的现状以实地踏勘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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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揭示 |
1、出售方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货物交付后,相关检疫证明由****农业畜牧局(有关单位)办理检疫证明(相关证明)。 2、成交价款为出售方标的物基础计价,不含包装、运输及其他费用,不作为最终成交价,最终成交价以实际交付为准。成交后标的物运输由购买方解决,如购买方要求出售方提供送货服务的,送货服务费及相关责任由双方在《**鸡买卖合同》中约定。 3、交易成交后标的物交割地点为****养殖场,购买方需在项目成交后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交割标的物,购买方应与出售方签订货物确认单。公示期间内个别标的物出现疾病、死亡等无法交割的情况的,****中心出具确认书,按病、死个体所占价格比例(比例标准为个体评估价/挂牌总价)由出售方向购买方退款。购买方不得因标的物的部分个体灭失为由提出终止交易申请,出售****交易中心不承担其他责任。 4、因本次标的物为活体**鸡,如购买方逾期未交割,****中心视其自动放弃购买方资格,标的物将由出售方另行处置,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购买方自行承担,****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资产为生物资产流转,流转价格不作为最终成交价。如与实际存在差异,以实际成交金额为准。 6、其他未尽事宜在交易双方签订的《**鸡买卖合同》中约定。 7、交易双方签订的《**鸡买卖合同书》,是建立长期购销关系,适用期限为2026年10月至12月,合同期限内可以按照出售数量进行交易,如果购买方需求量超过出售量,在出售方**鸡养殖储备充足的情况下可按照购买方需求量进行销售,以最终交付为准。 8、**鸡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本次交易按照生产数量与需求量分多批次进行货物交割,买卖双方应在每次交付后签订货物确认单。 9、交易平台公示结束后,购买方需在3个自然日内签订由出售方提供的《**鸡买卖合同》;若因购买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鸡买卖合同》,视为购买方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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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勘察联系方式 |
177****8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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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售方决策文件/批准文件 |
2026年9月2日********公司23万只**鸡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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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转让规则 |
1、本次协议转让的标的不可拆分,参与协议转让的标的必须为全部标的。 2、本次协议项目公告期为5个自然日,公告结束后次日发布成交结果公示,****交易中心出具交易鉴证结算通知书,交易双方收到交易鉴证结算通知书后需在3个自然日内签订由出售方提供的《**鸡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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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收费标准 及缴纳方式 |
仅支****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收取账户单位名称:****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公司**文城支行 账号:102********00181 服务费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成交:公司公户缴纳服务费 个人名义成交:本人银行账户缴纳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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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部 0898-6328-0068 监督举报电话:0898-6333-0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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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台地址 |
**省**市文城镇沿江东路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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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