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26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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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 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司或债务人)因资金严重不足,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法院于2026年8月10日作出(2026)苏1183破申3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9月3日作出(2026)苏1183破35号决定书,指定**市锦****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为顺利推进破产工作,现决定采用公开招募的方式选****公司进行资产评估,相关事宜如下: 一、企业概况 ****成立于2012年6月5日,法定代表人为杨小伟,注册资本为72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968310T,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市宝华镇宝华山****水库边,所属行业为商品房开发,企****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地产经营策划;旅游景观设计、开发;旅游接待及会议服务;酒店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当前经营状态为在业。 **公司主要开发的项目为观云山庄项目(东原亲山),位于**市宝华镇**路8号。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按管理人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实地查勘、****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房产、商铺及车位等各项资产),****公司资产价值进行准确评估,并于2026年10月30日前根据破产清算工作需要及管理人的要求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公司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对债务人的各种资产进行评估、鉴定和估值,并出具专项资产评估报告; (****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四)破产清算期间资产变价处置前,如发生评估报告期限届满的,按照管理人要求重新出具评估报告或相关说明; ****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六)具体工作内容最终以管理人书面委托为准。 三、竞聘机构资格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评估资产和出具相关专业报告资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二)具备债务人同行业及破产相关评估业务经验; (三)与债务人、债权人、管理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四)评估机构对拟派出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数量及其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 ****法院委托鉴****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的入库机构。 四、报名材料要求 报名人应于报名期限届满前提交申报书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申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参与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合同范本;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本项目的工作方案、报价方案; (四)本项目团队成员构成,包括项目成员名单、资质介绍、工作分工等,需明确项目现场驻点人员(不少于两名专业职称人员); (五)本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承诺按照所提交的项目人员名单,组建项目团队,实际开展工作,根据要求进行现场办公、调整人员安排; (2)承诺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同步提供信用报告); (3)承诺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4)承诺按照公告时间及要求,及时出具专业报告; (5)承诺列席****法院和债权人等的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6)承诺与本案债务人、债权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以上承诺事项若无法达成的,委托人有权解除聘任或调整报酬。 (六)审计相关业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审计的业绩情况、参与破产案件的业绩情况); ****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的证明; (八)有效的机构及团队成员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比选机构应对以上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加盖公章。 五、费用及支付 (一)本次报价费用采用包干价(含税)计费方式,报价中应包含为开展评估工作所产生的食宿费及交通费等所有相关费用,无预付款项,****法院批准后与其他破产费用同步清偿支付。预计支付时间在破产财产变现之后并符合债权分配的条件;如出现无破产财产可供分配或无法变现等情形时,审计费用支付亦不能保证;****公司合并破产的,费用不再另行增加。如中标后未开展工作的,费用不再支付,且评估机构需承担因移交材料等而产生相关费用。 (二)因破产程序进度的推进(包括清算程序,清算转重整程序等情形),需对已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或重新出具报告的,不再另行计收任何费用; (三)如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委托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六、材料提交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12:00前,以书面方式装订成册向管理人提交比选文件1份。封面以“****破产清算案件——评估比选文件”命名文件,要求密封。标书代写 (二)报名材料送至**省**市**区江东中路347****中心1期27楼,**市锦****事务所;联系方式:梁硕,187****6271;许**,151****1226)。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须按本条联系电话提前告知,并保证管理人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收到报名材料,否则报名无效。 七、评选方式 (一)由管理人****小组对比选机构提交的文件进行书面评审,从比选机构的响应程度、服务方案、人员配置、服务承诺、工作业绩、报价等进行综合评价后作出决定; (二)管理人有权要求比选机构二次报价,如比选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不报价的,视为放弃本次比选程序; (三)审计或评估机构有两家以上报名的,管理人综合审查申报资料后择优确定审计机构。如果只有一家报名的,管理人直接确定该机构; (四)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五日内通知比选胜出的审计、评估机构,同时将第二名作为备选机构。对于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已提交的比选文件不予退还。 八、特别提示 (一)比选机构需同意赋予比选文件具有要约效力的承诺; (二)参选机构一经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三)参选机构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 (四)中选机构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组织符合要求的业务人员开始工作,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能完成工作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 (五)本公告的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管理人 2026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