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竹源泰科技有限公司6000吨可降解代塑竹粉系列制品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宜春-奉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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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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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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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吨可降解代塑竹粉系列制品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6000吨可降解代塑竹粉系列制品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9月24日—2026年9月28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025 ****中心)

通信地址:奉**冯川镇滨**路958****中心东南侧)

邮编:330700


项目名称

****6000吨可降解代塑竹粉系列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

奉**黄溪新区同鑫路319号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省****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工程,位于奉**高黄溪新区同鑫路319号,地理坐标为:E115°24′23.589″,N28°46′14.481 ″。

本项目以毛竹为主要原料,经开片、清洗、磁选、粗粉碎、烘干、细粉碎、筛分、超微粉碎、分级、竹粉入库等工序生产竹粉,再以竹粉、PLA、EBS扩散粉、铝酸酯偶联剂、钛酸酯偶联剂、TBC等为原辅料,经混料、熔融挤出造粒、片材挤出、成型、裁切、吹膜、收卷修边等工序,形成年产6000吨可降解代塑竹粉系列制品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产品方案:可降解竹塑餐盒4200t/a,可降解竹塑生鲜托盘1000t/a,生物降解膜类产品800t/a;副产可降解竹基猫砂5200t/a。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车间,竹粉车间,配备研发室,**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等,**初期雨水池和事故池。

项目总投资为1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的0.6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项目生产场所、原料仓库及成品仓库应采取封闭措施,物料不得露天堆放。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确保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满足需要,各项废气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包括开片废气、烘干废气、细粉碎粉尘、筛分粉尘、熔融挤出造粒废气、吸塑废气、吹膜废气。烘干废气、细粉碎、筛分、超微粉碎、分级粉尘经设备自带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造粒、吸塑、吹膜废气经集气罩+三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四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1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

项目运营期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收集,地面及时清扫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通过以上控制措施,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厂界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1996)表2中无组织厂界浓度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四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竹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废水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南潦河。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影响。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公司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项目营运期一般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对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等区域采取防渗措施,并定期进行维护管理。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项目配套的环保设备设施应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相关手续,报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七)排污口规范化。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项目废气、废水排放设施应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八)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结论,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竹粉车间、生产车间的生产区域外扩50m,你公司应配****管理委员会,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公司定期开展项目污染源和周边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监测,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达产后,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满足我局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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