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2026年9月23日环评文件拟批准意见公告

审批
浙江-宁波-慈溪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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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2026-09-2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环境局2026年9月23日环评文件拟批准意见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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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80万台智能型空气炸锅生产线扩建项目

****工业园区环园南路88号、甬新2024A-6#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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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发展需要,企业拟投资30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及西侧**厂房(甬新2024A-6#地块),实施原址扩建,扩建后全厂总建筑面积为75305.93m2。本次扩建新增喷砂机3台、全自动脱脂磷化线1条、全自动水性漆喷漆线1条及相关生产设备,将原委外加工的喷砂、脱脂、喷漆等工序转为厂内自主生产,同时在现有厂房的注塑车间空置区域新增5台注塑机,新增移印、丝印、激光打标等工序,本项目预计2026年12月建成投产,投产后,全厂将形成年产280万台智能型空气炸锅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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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一、废气:G1投料粉尘大部分沉降在地面,在车间清洁时一并清扫;G2注塑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G3粉碎粉尘经管道收集后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合并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G4印刷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G5激光打标废气加强车间通排风;G6喷砂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G7天然气燃烧废气(脱脂磷化线)收集后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G8喷涂废气与G7天然气燃烧废气(喷涂线)收集后分别经4套“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吸附处理后合并到一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厂区、车间合理布局隔声、基础减震、降噪等生产设备尽量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

四、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油桶、漆渣、槽渣、废水性漆包装桶、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油墨桶、废网板、废活性炭、脱水污泥、沾染油墨的废抹布、废过滤棉和隔油池浮油为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金属边角料、一般废组装材料、废包装袋、废金刚砂、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废布袋、滤芯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厂区内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4-****0195

电子邮箱:****@126.com

通讯地址:****环境局(**前湾新区**一路69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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