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租赁经营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店面位于**镇**南大道289号(箱包城一期)31幢单元31-1、2号店面,总面积132.01平方米,租赁经营权期限为三年(即2026年10月12日至2029年10月11日止),起标价为18000元/年。
店面位于**镇**南大道289号(箱包城一期)31幢单元31-5号店面,总面积82.97平方米,租赁经营权期限为三年(即2026年10月12日至2029年10月11日止),起标价为11000元/年。
二、竞标要求
1.对竞标人的资格要求:年满18周岁的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经工商登记并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单位或者组织均可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单位(组织)开具的委托书复印件一份。
2.本次租赁权采用明标暗投的方式进行转让,取最高价为中标,竞标人采取填写“报价书”的形式进行竞标。“报价书”的样式及填写方法将在报名时告之,可在开标现场填写。若出现相同最高报价,则由出租人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最终得标者。标书代写
3.中标人需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七天内一次性交清1年租金并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第一年租金为中标金额,在订立合同前缴清,并另缴纳伍千元违约保证金,待租期期满一次性退还;第二年租金为中标金额,在2027年10月12日前缴清;第三年租金为中标金额,在2028年10月12日前缴清;如拖延超过三个月未付款,甲方可按违约终止合同,并没收其违约保证金。
4.凡参与竞标者,请事先到场地察看,竞标时竞标人或单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方可进入开标会场,租赁期间水电费、税收由中标者承担。标书代写
5.竞标时,个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或者组织须携带单位(组织)开具的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投标保证金(现金壹万元整,密封装好),方可进入开标会场,若未交投标保证金,则取消竞标资格。开标后,未中标人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租金部分,若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七天内未签订租赁合同,则没收投标保证金。标书代写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镇东华路B2栋)接受报名。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10月10日下午3:00时在****会议室。标书代写
五、联系人:邓女士 187 7063 4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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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