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9-23 | 挂牌结束日期2026-10-13 | |
| 10000 ( 1 万元) | 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 |
| 牛经理 027-****5506 | ||
| **** | ||
| 项目编号 | **** |
| 标的名称 | **市樊**长虹北路6号广景﹒碧云天1幢5层1室5年承租权 |
| 租赁底价 | 16560元/月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9-23 |
| 挂牌截至日期 | 2026-10-13 |
| 出租方名称 | **** |
| 所在地区 | **省 - **市 |
| 注册地(住所) | **市高新区**路39号 |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29290T |
| 租赁期限 | 5年 |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 否 |
| 租赁用途 | 办公 |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双方各付 |
| 其他招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 1 万元租赁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和承租方应支付的资产租赁交易服务费一次性足额交至****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首期租金及全部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3.承租方须同意****在收到首期租金和交易双方应支付的全部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首期租金一次性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出租方提出: (1)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交纳履约保证金33120元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期结束时,承租方付清和物业费、水电等费用,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退场后且无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按约定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至承租方。 (2)出租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出租方承诺:出租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的情况。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分租给第三方,更不得将出租房屋或房屋承租权进行抵押、担保或融资等活动。 (3)承租方不得擅自对既有房屋结构进行改动。其中房屋装饰不得破坏房产结构和承重,不得违反消防管理规范等,不得出现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 5.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的**正量行房****公司对本次出租标的出具的《价值咨询意见函》湖正房估字(2026)第QT08214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6.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投资风险或民事、经济纠纷而向出租方和****进行追责和索赔。 |
| 承租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及其他合法组织,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2.意向承租方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名时需提供网站查询证明材料) 3.意向承租方应承诺:(1)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拖欠国有资产租金、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的不良记录;(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市相关规定及小区物业管理规约,自觉维护租赁房产及周边环境秩序;(3)成交后按要求缴纳租金,具备相应的资金支付能力。于报名时提交承诺函。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出租标的位于**省**市樊**长虹北路6号广景﹒碧云天1幢5层1室,目前空置,租赁面积:534.18平方米,本次出租标的建筑面积534.18平方米,如实际承租面积与公告面积存在合理差异的,不影响交易效力,承租方也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调整租赁价格。 2.租赁期限:5年,无装修免租期。 3.租赁用途:办公。 4.租赁价格:以16560元/月进行公开招租。租金按季度支付,承租方须在每个租赁周期开始日前,提前 15 日支付租金。首期租金通过光谷联交所结算。 5.相关费用: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税金。本次交易应支付给****的交易费用,由租赁双方各自承担。 |
|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 534.18 |
| 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9-23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处置方案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一次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租赁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未竞得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交易双方的全部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1) 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2) 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能按期签订或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3)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能按期签订《租赁合同》、不签订《租赁合同》及放弃租赁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房屋租金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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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 | |
| 建筑面积 | 534.18(平方米) |
| 地址 | 樊**长虹北路6号广景﹒碧云天1幢5层1室 |
| 公示附件 | 价值咨询意见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