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县城排水管网建设工程(第五期)(**县110kV织永线#12-#16段高压线迁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建设路208****环境局,邮编:529500
联系电话:(0662)****509
传 真:(0662)****52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县城排水管网建设工程(第五期)(**县110kV织永线#12-#16段高压线迁改工程)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县****处理厂周边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处理厂周边排水管网建设,需要对110kV香织线#57-#61(原名110kV织永线#12-#16段)高压线进行迁改。本工程建设主要包括:(1)**N57-N60段单回架空线路长1×0.85km,**10kV绝缘线路0.13km,(2)**N60-N61段单回电缆线路长1×0.55km。(3)拆除#57-#61段原单回架空线1×1.45km,拆除10kV导线路径长度为0.11km。 项目总投资约1737.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喷洒抑尘等用途,不外排;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其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施工时,应集中配制或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控制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气污染物排放要严格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规划施工场地,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安装消声器、隔振垫等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中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营运期在设备选型上首选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线路沿线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a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弃土、弃渣就近回填或指定地点填埋,禁止随意倾倒或非法排放。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住地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置。拆除线路产生的旧铁塔构架、导线、金具等物料由回收单位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堆放或就地掩埋。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占地,结合地形、地质特点及运输条件,最大限度减少施工便道、牵张场等临时用地,避开植被密集区等;施工区域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平整,恢复原有用地类型;可绿化面积应在施工后及时恢复植被,如撒播草籽等,绿化美化区域环境。 (六)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投运后,沿线周边的工频电场强度及工频磁感应强度应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相应限值规定。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及杆塔处设立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