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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澄清内容如下:
招标公告“3.7.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针对上述条款中关于“母公司”的认定,现澄清如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公司可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公司****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因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未作调整,故开标时间不作调整,按招标文件原开标时间进行。标书代写
若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相关解释与本澄清内容有冲突的,以本澄清为准,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地 址:**县栋川镇蛉荷大道城南办公区
联系人:李晓玲
电 话:0878-****308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首南街道水街80****中心3楼305室
联 系 人:鲍亦蕾
电 话:182****0859
行政监督部门:****
联系人:查赟
电 话:191****4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