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设施改造项目

审批
江苏-南通-如皋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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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9-23

项目名称 废气设施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搬经镇顺帆路88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6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徐**
联系人 舒友超 联系电话 137****6514
项目投资(万元) 2 环保投资(万元) 2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9-25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1、原环评中配料、混料、磨粉、过筛和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出于安全和去除效率的双重考虑,实际生产中,配料、混料废气(2条线)经滤筒处理后通过15米1#排气筒排放,磨粉、过筛和包装废气(9条线)因安全因素调整为按生产线经配套的滤筒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气去除效率由95%增至99%。 2、挤出废气处理措施变动,原环评为活性炭 吸附脱附 催化燃烧处理调整为经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气处理效率由原环评92.2%调整至93%,变动后污染物排放量减少,项目废气排放总量不增加。 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使用国家限制、淘汰类工艺设备,同步按要求落实节能、环保、安全、消防、职业病危害防治等相关措施,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配料混合废气采取滤筒除尘措施后通过1#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挤出废气采取三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2#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其他措施:
磨粉、包装盒过筛废气经滤筒除尘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固废 环保措施:
粉尘和废滤芯委托有技术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厂区绿化、距离衰减等措施。
承诺:**** 徐**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徐**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49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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