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2026年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现邀请合格比选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比选项目基本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2026年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建设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
3、比选项目预算:967251.48元(中标金额应为折扣率,结算****公司审定的金额*投标人折扣率计算。如预算进财评审核,合同金额应为财评审定金额*投标人折扣率。)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5、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6、工期:30天。
二、比选人的采购需求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工期 | 标的预算(元) |
| 包1 | 967251.48(中标金额应为折扣率,结算****公司审定的金额*投标人折扣率计算。如预算进财评审核,合同金额应为财评审定金额*投标人折扣率。) | 2026年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建设项目 | 详见比选文件采购需求 | 1项 | 30天 | 967251.48(中标金额应为折扣率,结算****公司审定的金额*投标人折扣率计算。如预算进财评审核,合同金额应为财评审定金额*投标人折扣率。) |
三、比选项目需落实的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供《****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其他说明: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的,请自行说明。②****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凭《****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④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2、比选申请人的特定资格条件:比选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省外入湘企业应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4、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比选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比选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比选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23日起至2026年9月2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时(**时间,节假日除外) 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市**区**中路一段88号天健壹平方英里H栋24楼)获取比选文件。
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
六、比选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 9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比选时间:2026年 9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时间)
3、比选地点:****会议室(**市**区**中路一段88号天健壹平方英里H栋24楼)。
注: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比选人、比选****小组应当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教育局、****官网发布比选公告、中标结果,除此之外,其它网站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信息均为无效信息。
八、疑问及质疑
1、潜在比选申请人对比选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比选申请人认为比选文件或比选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比选文件之日或比选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比选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比 选 人:****
联 系 人:肖老师
电 话:0731-****0127
地 址: **省**市**区福元路88号
名称:****
地址:**市**区**中路一段88号天健壹平方英里H栋24楼
电话:0731-****2085
联系人:鲁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