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3日
****工委办拟实施家庭教育与未成年人心理支持公益服务项目,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省妇联家庭教育与未成年人心理支持公益服务项目
(二)项目期限
2026年9月—2027年9月
(三)项目经费
项目预算不超过48.1万元
(四)项目需求
面向存在学业适应、情绪调适等心理服务需求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开展为期12个月的专业社工服务,聚焦团体心理干预、解忧问答直播室运营、本土化心理辅导模式研发与推广等板块,助力构建校家社医协同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1.项目督导。对疑难个案及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与应急处置、团体心理矫正辅导活动等开展实地督导。对**包开发及推广进行审核督导。
2.团体心理干预。开展咨询热线接听、来访预约、团体心理干预辅导等服务。
3.解忧问答直播室。在快手、抖音、微信视频号三大主流平台开展连麦直播,现场解答常见心理及家庭教育问题,有效直播时长不少于1200小时(不含空播、回放、切播时长)。开展直播连线、个案会诊及内容指导。对重点疑难个案及时转介并跟踪处理。
4.本土化心理辅导模式与心理健康科普**研发与推广。研发本土红色心理剧咨询。项目期限内开展不少于60场红色心理剧小剧场演出等活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6****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六)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伪造、变造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已成交的取消成交资格,已签订合同的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须赔偿采购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七)项目单位需具备2人以上的心理学正高级职称专家团队,且至少其中1名为中国心理学会注册系统的注册督导师:提供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注册系统鉴定的中国心理学会注册督导师证书和******保障厅颁发的正高级教授职称证书。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报价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完整提交以下材料(所提供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一)报价函及详细报价明细表。
(二)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报价需提供)、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失信记录承诺书;信用证明材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五)机构简介、核心服务团队资质证书、从业人员资质证明。
(六)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含服务计划、工作流程、服务标准、质量管控、应急预案等)。
(七)提供响应截止日期前,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
(八)近三年承接过家庭教育与未成年人心理支持项目,提供相关协议、成果证明、宣传信息等印证资料。
四、报价文件提交加急标书代写
(一)响应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17:00。加急标书代写
(二)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采取以下方式之一进行报价:
1.现场提交。请于指定时间内将报价文件(一式三份)送到**市**区山林路2号群团大楼1201室。
2.线上提交。将投标文件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文档,发送至邮箱:****@126.com。
联系人:龙老师;联系电话:0851—****3008。
(三)报价文件一经递交,视为响应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所有实质性内容。报价结束后,我单位安排现场评审,请按时参加,报价未参加现场评审视为放弃。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采购方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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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