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农村煤改气壁挂炉更新工作,按照**市农村煤改气煤改电稳定可持续工作专班《关于公开遴选**市农村煤改气壁挂炉更新承办单位的通知》要求,现公开遴选**县农村煤改气壁挂炉更新承办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申报条件
(一)依法注册、纳税、经营状况良好的家电销售单位(含壁挂炉销售安装);
(二)同意与**市壁挂炉更新信息化服务平台**,与信息化服务平台对接完成壁挂炉产品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准备工作;
(三)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备规范的销售、配送信息系统,有完善的进销存管理机制,能提供相关、可溯、不可更改的台账资料;
(五)严格执行国家税收管理有关规定,按照销售价格,承诺对消费者个人开具电子发票;
(六)具备系统化防范骗补、套补等风险的制度和措施;
(七)具备可在同一渠道完成支付及退货退款的业务系统,拥有交易信息监测、统计的相关系统或手段,满足后台实时监测、销售情况跟踪统计等管理需求;
(八)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全事故;2024年以****政府消费券及以旧换新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
(九)参与主体应自愿签订承诺书,严格遵守壁挂炉更新政策相关规定,依法合规经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监管工作,坚决防范套取、骗取补贴等行为。若参与主体存在违规违约、传播不实信息,或未按统筹安排有序开展农村煤改气壁挂炉更新等情形,自愿接受相应处理,并主动退出参与主体名单;
(十)要兼顾壁挂炉售新与收旧,具备提供送新收旧一站式服务能力,有偿回收旧壁挂炉,建立完善回收台账,确保将回收的废旧壁挂炉交予正规回收拆解企业处理,不得私自处置拆解或翻新后流入二手市场。
二、参与范围、标准
(一)2016-2021年由政府主导实施煤改气项目村庄的煤改气用户。自购买使用之日起,达到或超过8年判废年限的壁挂炉。
(二)更新壁挂炉要符合产品标准GB25034-2020《燃气采暖热水炉》和GB17905-2008《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壁挂炉能效等级达到1级,具备3C认证、质量检测报告,使用寿命符合国家规定,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零售商品条码。
(三)每户每台壁挂炉补贴900元,8年内不得重复享受补贴,补贴直接发放到户。
三、有关要求
(一)做好产品报备。承办单位将参与壁挂炉品类及价格(佐证资料)备案资料,报送至**县农村煤改气煤改电稳定可持续运行工作专班,并磋商确定产品售价、维保费用、安装费用等。经**市农村煤改气煤改电稳定可持续运行工作专班审核后,由**市壁挂炉更新信息化服务平台将参与壁挂炉更新的产品录入平台。壁挂炉产品报备要严谨准确,对因报备不准确造成的补贴资金损失,由当事单位承担并追究责任;造成消费者损失的,追究当事单位责任。
(二)强化沟通对接。承办单位要主动与**市壁挂炉更新信息化服务平台对接,配合开展壁挂炉更新工作,按要求布设或升级改造相关收单机具。按照实际销售价格开具全额电子发票,发票中销售货物的名称要规范,要明确商品的品牌、品类、规格型号、能效等级等内容。
(三)建立完善台账。承办单位台账要详细记录活动中销售的每台产品的品类、品牌、规格型号、能效等级、销售价格、支付路径、支付金额等情况信息。所有销售的产品要留存电子发票备查。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票证台账和相关信息数据。自觉接受相关检查。达到入统条件的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入统。
(四)强化宣传引导。承办单位要指定专人或组建专业团队负责壁挂炉更新工作,做好更新政策宣传,帮助煤改气户进行壁挂炉更新有关操作;公开电话,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政府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对获取的消费者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五)优化退货管理。消费者在消费后退货的,承办单位应按照消费者实付金额以原路返回方式进行退款,并向**市壁挂炉更新信息化服务平台报备,恢复消费者更新资格券。
(六)加强日常管理。承办单位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违反工作要求、不配合相关工作,或因自身原因造成更新出现重大问题的,将被终止承办单位参与资格,责令赔偿相关损失,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承办单位具备产品安装、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安装壁挂炉符合GB17905-2008《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可提供长期售后保修服务。
(七)扩大农村支持。****服务中心、****中心等县域商业多元主体参与更新政策。大型商超、品牌专卖店、专业店等承办单位下沉农村市场,采取流动“大篷车”下乡、农村市集、现场展销等方式将服务网络延伸至农村偏远地区,提高农村地区消费便利度。
四、申报材料
1.**市壁挂炉更新承办单位申请表;
2.**市壁挂炉更新承办单位承诺书;
3.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身****银行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银行、账号、行号等,并加盖公章);
4.提供完善的进销存系统订单,使用水印相机提供经营地址照片(包括日期、经纬度);
5.下载“信用中国”网站《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6.单位介绍及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业务、能力、经验的介绍和证明材料;
7.单位参与更新工作方案,包括自身促销让利举措、宣传措施、售后服务、质保等;
8.单位风险管控方案,包括对骗补、套补等行为管控措施等;
9.具备废旧家电回收能力,与正规回收拆解企业签订协议,承办单位要建立废旧家电回收台账,将回收的废旧家电交由正规回收拆解企业处置。
五、申报流程
(一)市场主体自愿申报。申报单位向注册地县(市、区)农村煤改气煤改电稳定可持续运行工作专班提交申报材料。
(二)县(市、区)审核确定。县(市、区)农村煤改气煤改电稳定可持续运行工作专班对申报单位资料进行审核,实地核查申报单位的各类硬件软件服务条件。
(三)县(市、区)汇总公示。县(市、区)汇总承办单位名单,并向市农村煤改气煤改电稳定可持续运行工作专班报备后,向社会公示。组织承办单位对接市信息化服务平台,推进壁挂炉更新工作。承办单位资格有效期与更新政策实施期一致。
(四)实施动态管理。县(市、区)对承办单位和参加活动壁挂炉实施动态管理,组织承办单位和参与壁挂炉更新产品的调整和补录工作,每季度结合实际情况动态更新一次。
请有意向的承办单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每页加盖公章)及扫描件、电子版于2026年9月28日前****服务大厅7楼703。
联系电话:0319-****815
附件:1.**市农村煤改气壁挂炉更新承办单位申请表
2.**市农村煤改气壁挂炉更新承办单位承诺书
3.**市农村煤改气壁挂炉更新承办单位名录
**县农村煤改气煤改电稳定可持续运行工作专班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