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2026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智慧水务信息化方案设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18日
二、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2.2、综合评分中的“
|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 技术资信分 |
投标人业绩 |
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信息化方案设计或信息化建设咨询类项目业绩,每提供 1 个有效业绩得10分,最高得20分; 注: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完整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需清晰体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甲乙双方盖章信息。 (2)项目设计任务完成证明文件(项目业主/甲方出具的完工证明、验收证明、履约证明等),证明项目设计工作已全部完成。 (3)若合同与证明文件信息存在差异,以合同协议书核心要素为准;若上述资料无法明确体现项目为智慧水务信息化设计类业绩,须额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专项业绩说明文件,否则不予计分。 (4)资格审查业绩不得作为本评分项业绩重复计分。 |
0-20分 |
”
现更正为:“
|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 技术资信分 |
投标人业绩 |
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信息化方案设计或信息化建设咨询类项目业绩,每提供 1 个有效业绩得10分,最高得20分; 注: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完整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需清晰体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甲乙双方盖章信息。 (2)若合同文本无法清晰反映上述服务内容,须同时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3)资格审查业绩不得作为本评分项业绩重复计分。 |
0-20分 |
”
三、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县军二中路469号
电 话:0551-****8607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县水西门商业街9栋203号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90****7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