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城发改委投资〔2026〕2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政府专项债、企业自筹及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县葛城街道东部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为积极融入全市“416”科技创新布局,深入贯彻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补齐县域科技创新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县域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创**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产业加速集聚,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全县打造秦巴****基地,实****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县创新策源、企业孵化、成果转化、人才集聚、创业服务、产业赋能的核心引擎,为县域高质量发展与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支撑。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2130.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0582.26平方米,****中心总建筑面积29993.25平方米,孵化中心总建筑面积60589.01平方米,同时完善地块范围内道路、综合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75722.4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48300.8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8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缺陷责任期的伴随设计服务(含驻场服务)等设计服务(含基坑、边坡支护设计)工作。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最终下发的设计任务书为准。中标人中标后负责完成相关阶段的设计工作,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2.5 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
(2)勘察资质(具备之一):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济补偿。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城****社区88号附24号 | 地 址: | **市两江新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曾先生 | 项目负责人: | 朱典 |
| 电 话: | 023-****1716 | 电 话: | 023-****0372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37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