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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54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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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告 (2026)纬破管9号 ****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于2025年12月2日裁定受理********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5年12月3日,指定******事务所****公司管理人,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后管理人对部分债权进行了核减变更,现予以公告公示,具体如下: 1.******公司申报债权金额人民币****333.2元,因自身原因及策略调整,决定放弃通过本次破产程序主张上述债权,已向管理人提出撤回债权申报的申请。管理人对上述债权予以核减; 2.******公司申报优先债权金额人民币880603.27元,其对案涉四台型号为ZY-18/65-L的圆形全自动卷绕机享有所有权,同意上述四台设备与其他设备整体处置拍卖,设备成交金额按评估价比例确认,对该四台设备拍卖、变卖、折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资产处置后,经管理人核算,其优先债权金额为141554.57元,剩余债权金额676576.37元列入普通债权清偿。 本案债权人、债务人等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债权变动有异议的,应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异议申请并附证据材料;管理人不予更正或对更正结果仍不服的,可在收到管理人书面答复之日起十五日内,****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该债权变更结果无异议,管理人将据此编制无争议债权表,****法院裁定确认。 管理人名称:******事务所 办公地址:**省**市**区育才路**城1栋4楼 联系人:何清友律师 联系电话:151****5900 特此公告 ****管理人二○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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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捷债权核减公告.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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