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兹定于2026年10月13日上午10****交易所****公司通过网络竞租的方式对以下房产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标的位于**楼区赶山路1139号,出租期限为3年。本次拟租让标的的面积、竞租起始价、租赁期履约保证金、竞租保证金见下表。
| 标的 |
名称 |
面积(㎡) |
竞租起始价(元/年) |
租赁期履约保证金(元) |
竞租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 |
| 1 |
**府40#栋101 |
128.49 |
33921 |
8480 |
8480 |
300 |
| 2 |
**府40#栋103 |
89.36 |
23591 |
5898 |
5898 |
200 |
| 3 |
**府40#栋106 |
50.54 |
13343 |
3336 |
3336 |
100 |
| 4 |
**府40#栋107 |
187.05 |
58360 |
14590 |
14590 |
500 |
| 5 |
**府41#栋101 |
111.14 |
29341 |
7335 |
7335 |
200 |
二、标的展示、咨询及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到账为准)截止2026年10月12日17时。保证金及租金缴纳账户:
| 户 名 |
****交易所****公司 |
| 开户银行 |
**银行花板桥支行 |
| 银行账号 |
8002 0309 0000 26069 |
三、意向竞租人应在2026年10月12日前,凭付款凭证及有效****交易所****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方可取得竞价资格。
四、竞租人资格条件
1.竞租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不接受多个自然人或法人联合报名。
3.竞租人在取得承租权后,必须依法合规经营。
4.竞租人在竞得承租权后不得转租,如出现转租,管理单位无条件收回该房产承租权。
5.竞租人必须自行具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相关条件。
五、其他事项
1.竞租人必须同意在竞得租赁权后与招租方签订已拟好的《租赁合同》,才可报名参与竞租(合同范本见竞租须知)。
2.竞租人成为承租方,则竞租保证金直接转为租赁期履约保证金。如承租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拒绝现场签署《成交确认单》;或者在确定为承租人后10个工作日内未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则竞租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招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未成功竞得的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3.竞租人在竞租时,应保证按起始底价应价(其他竞租人已应价或有更高应价的,则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招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竞租人在竞得租赁权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以及由承租人承担的交易服务费(年租金的1%)一次性汇入上述指定账户并在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余款作为向招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竞租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标的状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和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实物资产以现状租赁,竞租人应自行了解标的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调查,并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六、****交易所****公司地址及联系人:****开发区****国资委办公楼709室
电话:0730-****688(办)
详见www.****.cn/gzw
****交易所****公司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