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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评估结果公示
(2026)闽0403执2403号
罗锦荣:
****银行****分行与罗锦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采取委托评估方式对罗锦荣名下单独所有的**市**区富华新村6幢203室房产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经随机摇号确定,委托**省恒****公司进行评估。**省恒****公司在评估期间内出具了评估报告。现依照《****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通过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上公示的方式向你发送委托评估结果,公示期为15日,公示期满即视为你收到。如需了解具体情况,请联系本院查询。
公示如下:
**市**区富华新村6幢203室房产,评估结果为409600元。
signet2026年09月23日
联 系 人:谢法官 联系电话:0598-****785
本院地址:**市**区**路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