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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年产14万吨铝锭铝板再生**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非辐射类)作出拟备案意见。为保证拟备案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6年9月23日-2026年9月30日。
电话:0394-****830
传真:0394-****830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备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后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后评价文件链接 |
| 1 | ****年产14万吨铝锭铝板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 **** | **县产业集聚区 | ******公司 | 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