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度********体育馆灯光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中标人名称 | 中标人地址 | 中标金额 | 评审金额 |
| **** | **县皇华山路 593 号创美大楼 A 幢 1 单元 1001 室 | 639888元 | 511910.4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中标金额 (元) |
| 1-1 | 2026年度********体育馆灯光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 主扩线阵列扬声器;54颗3WLED帕灯等 | FJYUNTI;XUANSI等 | LA210B;YE094等 | 8只;9台等 | 7315元;600元等 | 639888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陈峰 |
| 评审专家: | 李阳、郑炜、黄坚贞、毛行彬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费率标准: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的,收费费率标准1.5%计算。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先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9598元
收取对象: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阶段,各投标人资格审查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阶段,******公司未按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5、设备实机演示/﹒﹒﹒演示提供的应标设备须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响应的设备﹒﹒﹒”要求,提供演示的设备与其投标文件中响应的设备无法证实一致,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易****公司提供的演示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参数要求,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余各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 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 |
| 开户名称 | **** |
|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支行 |
| 银行账号 | 350********052505535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金祥路398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591-****1922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广场SOHO区C区C3#楼26层2618
联系方式:何才文、任雅琼/0591-****3161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