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规范报废农机回收拆解行为,保障**政策安全高效落地,按照《**县2026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择优确定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条件的企业,参与**县2026年农机回收拆解报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应当符合《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规定。
2.经营范围应包含“报废农机回收”等业务内容,参照《报废农机回收拆解技术规范》(NY/T2900—2022)等开展回收拆解工作。
3.对有发动机部件及含废弃污染物的报废农机,企业应以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为主,也可选择取得环评资质,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市场主体。
4.履约能力,为便于群众就近交售老旧农机,企业需在**县内设有集中回收场地,具备将报废农机安全运输至拆解场地的能力,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信诺群众。
5.场地设施,具有符合方案要求的回收拆解场地,具备农机停放、拆解作业、分类存储、环境保护等功能区域;配备与回收拆解业务相适应的拆解设备设施;具备必要的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设施。
6.管理制度,具有必须内控监销制度及信息管理设备,建立农机报废管理制度;具备影像采集设备,能够对报废农机拆解前、拆解中、拆解后关键步骤进行拍照和录像,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7.信用记录,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无重**全生产事故及环保违法违规记录。
二、申报材料
拟申报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相关证照原件用于现场查验,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1.企业申请书(含企业基本情况、经营范围、场地设施、人员配置等情况说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申请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废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证书、环评批复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经营场地证明(场地所有权证或租用合同)及场地平面布局图;
6.主要拆解设备设施清单及现场照片;
7.消防、安全、环保设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8.内控监销制度、信息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
9.企业诚信经营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0.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三、遴选程序
1. 公开报名: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2026年9月3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农业大厦11楼1107室)。
2. 资料审查:****中心对申报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
3. 现场核查:****中心组织人员对通过初审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核查回收拆解场地、设备设施、内控监销及档案管理等情况。
4. 评审遴选:对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符合的企业,将组织进行综合评审,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遴选确定**县2026年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
5. 公示公告:对遴选确定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向社会公告。
6. 签订承诺书:****中心与确定的企业签订《农机回收拆解承诺书》,明确参与农机报废更新工作的责任义务、政策要求和技术规程。
四、工作要求
1. 申报企业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2. 确定为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的,须严格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NY/T2900—2022)开展回收拆解工作,全程自觉遵守政策规范和技术规程,接受监督管理。
3. 企业须于回收旧机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拆解,并按规定及时形成完整资料,签字盖章齐全,在省级管理系统上传《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及拆解前、中、后的照片和视频,建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台账》。企业未按要求上传信息导致无法核实报废农机是否拆解的,责任和损失由企业承担。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人:杨立斌
联系电话:0934-****455
报名地点:**县农牧大厦11楼1107室
报名时间:2026年9月23日-2026年9月30日
特此公告。
****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