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3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关于拟对山东金卡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陶瓷粉体材料加工项目等2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淄博-张店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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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6年9月23****环境局****分局 关于拟对****陶瓷粉体材料加工项目等2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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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6-09-23 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2026年9月23****环境局****分局 关于拟对****陶瓷粉体材料加工项目等2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23

2026年9月23****环境局****分局

关于拟对****陶瓷粉体材料加工项目等2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陶瓷粉体材料加工项目等2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4日-2026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中心(**路与**路交叉口东南角)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33-****728

电子邮箱:jkqfjxzxk@zb.****.cn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陶瓷粉体材料加工项目

****开发区傅家镇双杨管区**路与双圣路路口南500米路西

****

****设计院有限公司

****拟建设 陶瓷粉体材料加工项目 ,****经济开发区傅家镇双杨管区**路与双圣路路口南500米路西,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地面积13500平方米,属于技改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氧化铝粉、磷酸钙、氧化镁、尿素等(原材料符合相应质量标准),拟利用现有厂房,拆除一条现有仿古砖生产线(拆除1#生产线,保留2#生产线),利用原有辊道窑及辅助设施,新上梭式窑、回转窑、原料输送机、成球机、混料机、磨料机、气流磨粉机、气流筛分机、雷蒙磨粉机、包装机等。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经上料、混料、压球、回转窑烘干、匣钵放置、装料、辊道窑(梭式窑)烧制、磨粉、筛分、包装等制得产品。项目建成后年产7万吨陶瓷粉体材料(包括煅烧氧化铝、煅烧磷酸钙、煅烧氧化镁3种产品)。

(一)施工期间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生产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本项目烘干、烧制工序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器燃烧,产生的废气经SNCR脱硝后与上料、混料、压球、装料、磨粉、筛分、包装等过程产生的废气一同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SNCR脱硝过程未被利用逃逸的氨经15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未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装置、车间密闭,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要求;有组织排放氨参照《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2373-2018)中表2要求;烟气黑度排放参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5-2019)表1中排放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浓度限值。

(三)废水污染防治。按 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用作农肥。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固体废物 减量化、**化、无害化 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袋、筛选出来的废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梭式窑烧制废品须合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进行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六)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八)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体系,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其他要求。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原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生产加工区要界限分明,无交叉作业现象,通道线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阻碍通行。

2

年产35吨化学试剂及高纯材料技术改造项目

**市**化工产业园昌国路以北、纵二路以东

******公司

******公司

******公司拟分二期建设 年产35吨化学试剂及高纯材料技术改造项目 ,其中一期拟建设5吨/年卡尔费休试剂生产装置,二期拟建设30吨/年高纯三氟化磷生产装置。一期项目依托现有厂区四号车间内原有水性盐部分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二期暂不建设。拟建项目位于**市**化工产业园昌国路以北、纵二路以东,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地面积860平方米。一期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碘、无水吡啶、二氧化硫、无水甲醇等,主要生产设备为搅拌釜、陈化釜、计量泵、干燥器、中转罐A、中转罐B、自动化液体包装线等。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经溶解、通气、定容、陈化、分装等制得产品。一期项目建成后年产5吨卡尔费休试剂。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生产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本项目新增废气主要来自生产过程、生产装置及装卸过程。生产过程中装车及作业搅拌、储罐大/小呼吸、生产装置卡尔费休搅拌釜等产生的废气经呼吸阀连接至管道收集,经碱喷淋+RCO焚烧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设备、管线、阀门等组件密封点泄漏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提高装置自控水平、加强动静密封点泄漏监测、定期检修管泵连接件等措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有组织甲醇、吡啶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 表2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 ;有组织二氧化硫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相关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吡啶参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无组织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SO2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三)废水污染防治。按 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地面冲洗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至光水(**张****公司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光水(**张****公司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固体废物 减量化、**化、无害化 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物、废分子筛须合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润滑油、废无水氯化钙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进行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六)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八)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体系,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其他要求。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原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生产加工区要界限分明,无交叉作业现象,通道线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阻碍通行。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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