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镇农村村屯垃圾桶垃圾清运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23日 16:14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9月23日至2026年10月08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00至11:30:00 下午:13:30 至 00至17:0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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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10月19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标书代写 | **省**市**市**区东镇东路3518号 ****中心三楼 ****中心综合开标区开标室三标书代写 | ||
| 预算金额 | ¥157.162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嘉冶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1444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拱宸路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4****932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县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8****1444 | ||
项目概况
**县**镇农村村屯垃圾桶垃圾清运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9日 09:0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镇农村村屯垃圾桶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20
最高限价(元):****62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3.1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和设备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接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接受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参与投标响应。
3.3****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响应。
3.4本项目投标采购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23日至2026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3:30:00至17:0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 09:00(**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标书代写
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9日 09:00(**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省**市**市**区东镇东路3518号 ****中心三楼 ****中心综合开标区开标室三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n****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cn/)、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拱宸路
联系方式:134****9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
联系方式:158****14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嘉冶
电 话:158****1444
初审: 刘嘉冶
复审: 李兴杰
终审: 刘嘉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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