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第10942号 ) ******口区沙能街69号房产出租项目 | ||
| **** | 监测编号GR2026DL****099 | |
| 358,800.00 元/年 | ||
| 2026-09-23 | 挂牌截止日期2026-10-09 | |
| 资产租赁 | 资产类别房产 | |
| 1.基本情况:为盘活存量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拟****集团负责经营管理位于**市**口区沙能街69号的一处房产。该房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该房产有产权证。 2.位置与面积:本次拟出租资产位于**市**口区沙能街69号,证载面积为1603.62平方米。 3.产权状况:大房权证沙单第****505025号 4.现状:标的房屋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房屋无采暖、无装修,有水、电设施。所在区域环境适宜,交通十分便利,周边商业氛围良好。 5.用途:由承租方确认,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用于违法活动。(该标的处于居民区附近,承租方应注意不得出现扰民,污染等情况出现) 6.期限:9年。其中前3个月为装修期,自装修期届满次日起计算租金(装修期内仅免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鉴于标的房屋闲置时间较久,承租方进场后需先投入大额资金完成基础修缮与全面装修才能投入运营。该租赁期限与装修期时长,是在多次组织意向客户现场踏勘带看后,充分吸纳承租方提出的“前期装修改造投入高,租期过短无法合理分摊改造成本”的合理诉求,结合房屋实际修缮改造所需的周期与成本回收规律综合测算确定,并且符合《****资产租赁管理办法(修订)》第七条第(二)项中第五类资产出租的相关管理要求。 7.租金:租金标准以公开竞拍最终成交价格确定,且成交价格不得低于招租评估底价人民币358800.00元/年。为严格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求,租期内设置阶梯式租金涨幅机制:第1年至第3年的年租金按竞拍确认的首年租金标准执行;第4年、第5年的年租金以第3年实际执行年租金为基数上调5%;第6年、第7年的年租金以第5年实际执行年租金为基数上调5%;第8年、第9年的年租金以第7年实际执行年租金为基数上调5%。 8.收缴办法: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当年的租金。后续租金支付方式及时间,按照双方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执行。 9.其他事项详见公告附件,租赁合同模板(详见附件),报名成功视为同意公告及附件中约定。 | ||
| 标的所在地,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电话预约。 | ||
| 7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是 | |
|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周期数:40 个,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 ||
| **口区沙能街69号房产 | 出租面积(平方米)1603.62 | ||
| 住宅 | 出租期限(年)9 | ||
| 配套设施 | |||
| 租金支付方式 | |||
| 权证编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
| 空置 | 租金参考地段|||
| 原租赁合同租金(元) | |||
| 不允许以联合体的形式进行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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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出租方不再对出租标的进行调整。 2、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一次****交易所指**算账户。若承租方逾期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或签订租赁合同,每逾期1日应按每日租金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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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承租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交易所网站(www.****.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将交易保证****交易所指**算账户。****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所指**算账户是意向****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网络竞价须知》执行,由承租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除交易服务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出租所披露的公告内容,已经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承租申请后,不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情况或出租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承租申请、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全部租金。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一次****交易所指**算账户。 (4)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年租金、交易服务****交易所指**算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并与出租方签订《资产交接单》。 (5)同意与出租方签订《资产交接单》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全部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算账户。 (6)承诺所提交的承租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交易所对出租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出租标的情况,请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登记前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6、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拒付首年(首期)租金、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承租或退还出租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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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先生 | 项目咨询电话138****1111 | |
| 网络竞价 | ||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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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否 | ||
| 不涉及 | ||
| 100,000.00元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⑤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首年租金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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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年支付; | ||
| 等额租金 | ||
| 不涉及 | ||
| **** | ||
| 912********461697F | 所在地区**省/**市 | |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 | ||
| **省**市**区黄河路221号 | 经营规模中型 | |
| ****公司 | 经济类型国****公司(企业) | |
| 300,000,000.00元 | 法定代表人刘先睿 | |
| 王先生 | 报名电话0411-****0566 | |
| 网上报名地址 | www.****.cn | |
| **市**区东北北路101号,****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