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2026****停车场出入口设施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6****停车场出入口设施改造项目
二、招 标 人:****
三、代理机构:****
四、开标时间:2026年9月22日9:30时
开标地点:中烟电子采购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五、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含税):119780.00元;
服务地点:******公司**市漓江路518号;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实施;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省****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116600.00元;
服务地点:******公司**市漓江路518号;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实施;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123622.00元;
服务地点:******公司**市漓江路518号;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实施;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六、公示发布媒介: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内网发布。
七、公示时间:自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9月29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招标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按法定程序确定中标人。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人:****
地址:****开发区漓江路518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395-****2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101室
联系人:张先生(0371-****9151)
电话:133****8074
电子邮件:****@126.com
投诉受理部门:********办公室
电话:0395-****025(拨打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