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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煤矿开采方案》等2个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办公厅关于〈矿产**法〉实施衔接过渡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704号)和《关于规范矿产**勘查方案和开采方案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青自然资办〔2025〕15号)等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对《********煤矿开采方案》及《****公司门源县松树南沟金矿东**开采方案》进行审查,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附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覃泽礼
电 话:0971-****524 邮 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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