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化院-电子枪束斑测量工装加工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 **** ,集采机构为中****公司。
1.2.1 采购范围:电子枪束斑测量工装加工1项。
1.2.2 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45日内到货。
1.2.3 服务地点:**市**区津塘路168号。
1.2.4结算方式:电子枪束斑测量工装加工到货且验收合格并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支付全款。
1.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附件:《电子枪束斑测量工装加工技术规格书》
1.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本单位员工应答截止之前连续 6 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供应商成立不足6个月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证明材料)。
1.3.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 资质,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
1.3.3 其他要求: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采购项目不允许分包;本采购项目不接收代理商投标。
凡有意响应者,请于2026年 9 月 23 日16:30至2026年 9 月 30 日9:30分(**时间,下同),****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1.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9 月 30 日9时30分,地点为 **市**区津塘路168号****项目部。文件收取人:张庆;电话:153****2663。标书代写
1.5.2 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1.5.3 电子版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递交****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要求线上报价并录入报价单、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否则响应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联 系 人: 郭工
电 话: 186****8276
电子邮件: /
集采机构:中****公司
联 系 人: 张庆
电 话: 153****2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