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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环境局**分局
主动公开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1500吨促进剂和1500吨分散剂技改项目 | ****开发区女埠B区351国道东侧、西河路西侧-D | **** | ******公司 | 项目为迁建项目,****经济开发区女埠B区351国道东侧、西河路西侧-D,拟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约为8584.00m2(约12.88亩),厂区内主要建设5幢建筑物,建筑物占地面积约为2826.34m2、建筑面积约为8359.07m2,总投资3759.00万元,主要产品方案和产能为:年产1500吨促进剂和1500吨分散剂 | 无 | 严格按照《****年产1500吨促进剂和1500吨分散剂技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 | 1、废气: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有机废气收集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蒸汽发生器采用低氮燃烧器;加强废气收集、处理和车间通风;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收集+隔油+混凝沉淀”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3、噪声:选用低噪声的环保设备,采取隔声和减振措施,加强日常维护和保养;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一般固体****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2 | **市天友****公司年产150万套动漫衍生玩具生产项目 | 横溪镇工业功能区 | **市天友****公司 | ******公司 | **市天友****公司成立于2022年10月,是一家专业从事动漫玩具等相关产品生产的企业,随着国内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对各类动漫玩具等需求也变得更高。为此,**市天友****公司拟利用原位于**省**市横溪镇工业功能区的低效工业用地**厂房,该地块占地面积7202.06m2,拟建造3幢厂房,总建筑面积220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500m2,地下建筑面积500m2,新增购入成型机、注塑机、喷漆台、包装机等设备,实施“年产150万套动漫衍生玩具生产项目”。 | 无 | 企业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注塑废气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注模废气收集后经1套“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7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涂装废气收集后经1套“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7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废水:本项目生****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处理厂,最终由****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发泡渣、废边角料、废次品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油桶、漆渣、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清洗剂、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措施;合理布局生产设备的位置;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 |
| 3 | ******公司年产2100吨五金配件、1500万套化妆品包装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 **省**市**市横溪镇祥庆路6号 | ******公司 | **市****公司 | 为顺应市场需求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投资1800万元,利用闲置生产厂房进行建设,项目主要采用先进的技术或工艺,购置熔化炉、抛光机、注塑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100吨五金配件、1500万套化妆品包装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完工投产后,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6000万元,利税600万元。 | 无 | 严格按照环评中提出的措施进行建设 | G1熔化(含扒渣、搅拌、保温)压铸脱模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静电除油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G3保温压铸脱模废气(1F和5F)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静电除油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G4保温压铸脱模废气(6F)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静电除油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G5涂装废气(含滚漆废气、喷漆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 G6砂带抛光粉尘收集后经湿式除尘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 G7抛丸粉尘收集后经自带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 G8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隔油+二级混凝沉淀)达标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汇同后排入污水管网由****处理厂统一处理后外排。 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废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4 | 浙****公司年产17亿支锂离子、碱性电池壳冲壳项目 | **省**市**市灵洞乡上下郭村(浙****公司1号厂房) | 浙****公司 | ******公司 | 浙****公司成立于2025年12月8日,是一家主要从事电子专用材料、电池零配件、电子专用设备、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电工机械专用设备、模具、仪器仪表、专用设备、专用仪器、电机、专用设备、金属成形机床、通用零部件、****公司。企业成立后仅进行销售活动,未进行实体生产。由于市场需求旺盛,浙****公司拟投资10922.17万元,租用浙****公司1号厂房,建设面积为17280m2,以先进、高效、实用、节能、可靠为原则,采用国内先进的生产技术,工艺及设备选型引进拉伸冲床、冲杯冲床、锂电钢壳清洗等先进设备,实施年产17亿支锂离子、碱性电池壳冲壳项目。项目主要原材料为预镀镍钢带,由浙****公司供应,因建设所在地交通方便,完全能满足项目建成后对原辅材料供应方面的运输要求。项目实施后企业将形成年产170000万只电池钢壳的生产能力,达产后项目年销售收入可达19292.04万元。 | 无 | 我公司委托******公司所编制的《浙****公司年产17亿支锂离子、碱性电池壳冲壳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我公司审查,确认该生态环评报告表所述内容,符合项目建设要求,****公司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策文件,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在未通过环保验收前不投入正式运营。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施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收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5、我公司郑重承诺《浙****公司年产17亿支锂离子、碱性电池壳冲壳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内容、数据、附图和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 废气:生产环节无废气产生,加强车间通风,改善生产环境。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隔油处理设施处理后委托浙****公司厂区现有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浙****公司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纳管废水经******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江,其中CODCr、氨氮、总氮和总磷指标需达《****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处理厂排放限值要求,总铁环境排放标准参照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中一级排放浓度限值,其余指标需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06年、2025年修改单)一级A标准。 噪声:减振。 固废: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厂区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运输、处置,一般固废****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根据《**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转移一般工业固废应当通过固废系统运行电子转移联单。 |
| 5 | ****公司年产300万套铝合金精锻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省****经济开发区雁沙路18 号 | ****公司 | ******公司 | 为提升产品质量,进一步优化生产线,企业拟利用厂区现有厂房进行技改,淘汰现有抛光机、抛丸机,新增全自动喷塑流水线,自动抛光机、抛丸机等设备。项目实施前后产能不变,项目建成后,新增产值1000万元。目前“****公司年产300万套铝合金精锻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备案代码:2603-330781-99-02-290271。 | 无 | 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治理资金,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减少能源消耗,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的综合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环保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 废气:抛光废气收集后经抛光机设备自带水幕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废气收集后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喷塑废气收集后经“滤芯+布袋回收”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塑粉固化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废水:抛光机水幕除尘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固废:项目产生一般固废依托企业现有一般固废间暂存,位于厂区北侧。****公司回收利用。 噪声:设备减振、隔声降噪。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2728
通讯地址:**市**路500****中心****环境局**分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