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6年9月23****环境局对1个规划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作出的审查意见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23日-2026年10月9日(7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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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1
****环境局关于**市别桥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常溧环审〔2026〕95号
2026年9月23日
常溧环审〔2026〕95号-**市别桥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