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新村、业里村、长德村、书场村、联昌村及博养村**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市**区新村、业里村、长德村、书场村、联昌村及博养村**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0日
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条款
更正原因:合同条款5.项目咨询费内容补充及更正;详见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文本补充及更正内容:
第四章合同条款 序号5.1 咨询费
甲乙双方经充分商定,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暂定为人民币(含税)XXXXX元(大写:XXXXX元整),****政府职能部门的最终批复为准。若最终批复金额高于或等于本合同约定的暂定合同价款,则合同价为XXXXX元;若最终批复金额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暂定合同价款,合同总价自动调整为最终批复金额。
其中,每个村暂定可研编制费为人民币XXXXX元(大写:XXXXX元整),分村明细详见附件。
注:本项目涉及六个村庄,****政府职能部门的最终批复为准,做一村结算一村。若其中某个村庄后续无法实施,且区发改委未能安排谋划资金,则该村庄不予以支付该项工作费用。若区发改委能安排工作经费,仅按该村可研编制费减半作为成本价计取,即按该村最终批复金额的50%支付该项工作费用。
5.2 支付方法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后,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
(1)每启动一个村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本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村可研编制费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需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该村可****政府职能部门批复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村可研编制费的80%。乙方需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余款待财务决算后据实结算,****政府职能部门的最终批复为准。如结算金额超过已支付金额,甲方支付差额部分;如结算金额低于已支付金额,乙方应退还多付部分。
(4)若其中某个村庄后续无法实施,且区发改委未能安排谋划资金,则该村庄不予以支付该项工作费用。若区发改委能安排工作经费,仅按该村可研编制费减半作为成本价计取,即按该村最终批复金额的50%支付该项工作费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3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大道29****商场五楼
联系方式:袁工 133****34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省**市**区蓝天街道国兴大道11号海阔天空国瑞城(S5地块)B座办公楼7层C712
联系方式:伍先生 182****1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先生
电 话:182****1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