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常年法律
顾问
2.比选人名称:****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4.项目概况:****公司经营管理,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提升企业合规管理水平,****公司各项业务合法合规开展,现通过公开比选****事务所,提供全年常态化、专业化法律顾问服务。
二、比选服务内容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及服务范围:
1.1服务****公司:****、**城发****公司、**城发百龄帮****公司。
2.聘请法律顾问服务机构的主要服务范围:
2.1.法律咨询服务:解答被服务企业业务相关的一般性法律咨询,精准解读行业及通用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及时提供最新法律法规资讯信息,为企业日常经营决策提供基础法律支撑。
2.2.文书审核修订:为被服务企业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合同、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等法律文书,核查**主体资格、资质、资信及履约能力,严格审核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完整性、严密性,排查潜在法律风险,出具专业审核意见及修改方案。标书代写
2.3.重大决策法律论证:针对企业项目建设、项目融资、企业转让、企业收购、企业合并、资产处置等重大经营管理决策,从法律层面开展专项论证,梳理合规要点与风险隐患,提供合法合规依据,按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4.内控体系合规优化:协助被服务企业规范完善规章制度及内部控制流程,覆盖企业管理制度、组织机构设置、财务管理、劳动人事管理、物资采购、信息管理与保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信访处理、内部审计等全领域。定期梳理经营管理中的合规问题,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并出具专项改进方案。
2.5.会议合规支持:应企业要求列席各类涉及法律事务的工作会议,现场解答法律疑问,对会议决策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分析研判,出具专业意见,规避决策法律风险。
2.6.法治宣教与人才培育:结合企业经营特点及行业合规要求,开展常态化法制宣传教育、合规法律培训,协助企业培育合规管理人才,全面提升企业全员风险识别、防控及处置能力。
2.7.非诉纠纷处置:接受企业委托,牵头对接、协商处理企业各类未进入诉讼、仲裁程序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及其他纠纷,通过谈判、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按需出具法律意见书、声明等法律文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2.8.年度合规总结:每年年末结合全年服务事项、企业经营涉及的法律事宜及风险隐患,梳理汇总服务成果,出具年度书面合规法律建议报告。
2.9.诉讼仲裁代理:根据企业专项委托,全程代理企业参与各类民事、行政、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活动,统筹案件处置,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2.10.专项调查取证:根据企业特定事项需求,依法开展专项法律调查、取证工作,核实相关事实,为企业决策、纠纷处置提供事实依据。
2.11.专项法律文书出具:针对企业特定经营、合规、风险处置事项,按需出具专业、合规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三、服务费用
本项目年度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含税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年),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报价包含人工、税费、文书制作、现场服务、差旅等全部费用,比选人无需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持****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团队,应满足以下要求:
2.1.拟派出的项目团队律师数量不少于2名;
2.2.团队负责人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律师执业年限10年及以上,且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2.3.其余团队律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律师执业年限5年及以上,且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3.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比选申请人及其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参与比选,不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也不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比选申请文件中应提交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1:比选申请文件格式。有意参加比选的机构须按照本比选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五、比选文件的公告方式、公告时间
1.公告媒介:在三****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om/)公示。
2.公告时间: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29日;
3.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10:00(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3.比选地点:****2208会议室;
4.比选人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157****3307;
六、比选活动程序
1.签到核验。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开始前提交①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一份,无需密封)、②《报价函》(一式一份,须独立密封,格式见附件2)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应按时到场签到。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比选开始后,由比选人核验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若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与到场人员不一致,申请单位、比选项目名称等内容与比选公告内容不符,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其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宣布办法。宣布本次比选办法。
3.1.比选办法:
1.中选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进行评选。
2.比选流程。若报名截止后,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仅有一家单位,则直接确定其为候选单位;若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为多家单位,则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一中选候选人、第二中选候选人、第三中选候选人。若报价相同,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选候选人排序。
4.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
5.发放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6.签订合同。中选人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比选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7.重新委托。若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比选。
七、其他事宜
1.若中选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与比选文件约定的税率(税率为6%)不一致,双方应确保结算金额的不含税金额不变,税金按实际情况结算,因此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中选人承担。
2.中选单位非因不可抗力放弃中选,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有权索赔。
3.本项目需按照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格式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3。
附件:下载文件
比选人:****
日期: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