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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合同编号: ****
二、原合同名称: ****北院区项目(一标段)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合同
三、项目编号: ****北院区项目一标段
四、项目名称: ****北院区项目一标段
五、合同变更条款号: 第1条“支付约定”
六、合同变更内容: 17.3.3(4)工程进度款按照当期实际完成(含暂估材料设备及暂估专业分包工程按照已签约的金额为付款基数)的97%支付月进度工程款,工程审计完成后支付到审计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在结算过程中,若发生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情况,承包人应按规定在结算后30日内向发包人返还多收到的工程进度款。
七、合同变更日期: 2026-09-21
八、合同变更公告日期: 2026-09-23
九、原合同附件:
十、变更后的合同附件
十一、查看原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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