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6059(******服务中心环评窗口)
通讯地址:**省**市**区越溪**路18号
邮 编:215104
联系单位:****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项目名称:****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中试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区郭巷街道沈家湾路588号1#厂房6层602单元(西侧)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吴环****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中试研发及擦拭清洁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密闭管道及通风橱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经42m高DA00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少量未收集有机****实验室内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及纯水制备浓水共480.648t/a接入市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本项目经合理平面布局,采取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敏感点噪声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中,废边角料、实验样品、废滤材和一般废包装材料由项目方统一收集后外卖综合处理;废化学品、废实验耗材、废胶、废包装容器、废防护用品、废纺布及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危废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得到有效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2026年4月10日至4月13日在**建设项目环保信息网网站进行业主主动公示,公示时间2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