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将开展2026年第二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采购工作。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现将****2026年第二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机构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一、招投标代理项目
2026年第二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4个,预算总投资598.9942万元,其中:
1、**县2026年(德峨镇、蛇场乡、岩茶乡)烟粮轮作智慧农业产业配套烤房项目(烤房主体)254.0204万元。
2、**县2026年(克长乡、隆或镇)烟粮轮作智慧农业产业配套烤房项目(烤房主体)172.2116万元。
3、**县2026年(德峨镇、蛇场乡、岩茶乡)烟粮轮作智慧农业产业配套烤房项目(烤房设备)99.3174万元。
4、**县2026年(克长乡、隆或镇)烟粮轮作智慧农业产业配套烤房项目(烤房设备)73.4448万元。
二、招投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采购选定范围。符合项目报名条件有相应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
四、项目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按中心班子会议集体决策决定。
五、资质要求。具有招投标代理的资质,****公司已****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六、报名事宜。
1.申请机构需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区内有固定办公场所,****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未实行证合一的企业必须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政府****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截图打印件;
4.提供招投标代理机构报价函等材料(加盖公章);
5.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信用查询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
上述材料送至****办公室。报名结束后由****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核招投标代理机构符合资质后,提交中心班子会议集体决策决定。最终成交结果****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七、报名时间。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28日18:00时止,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人
名称:****
地址:**县新州镇民生街35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党生 0776-****388
九、公告媒体。****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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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