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对位于**县田市****服务中心内 的房屋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物位置:(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 标的物 |
位置 |
面积 (平方米) |
最低限价 (元/年) |
经营范围 |
| 1 |
**县田市****服务中心神仙驿站2楼 |
约172.53 |
5176 |
文化运营业态(例如艺术展览、群众性文化活动等) |
(具体标的物位置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
二、租赁期限:十年,装修期最长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装修期不计入租赁期内。租赁房屋以装修期届满之次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如招租人原因,未按时将标的物交付给承租人时,承租人同意迟延开始使用,并不追究招租人迟延交付的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金:租金按年计算,第一年至第五年每年的租金均为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第六年至第十年的每年租金均按中标额递增3%。
四、租金支付方式:按照中标价及租金递增规则计算十年总租金,并一次性支付,支付时间为签订合同时。
五、对承租人的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在房屋出租竞价截止前到现场查看租赁房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对本招租文件如有质疑须在租赁房屋出租竞价截止时间48小时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房屋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注:该房屋(神仙驿站)一层为公共艺术空间,不在本次招租范围内。标书代写
2.承租人入驻租赁房屋以及日后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种审批许可登记领证等所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安全、电信、宽带等所有手续)和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邻里纠纷、有关费用等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申办解决并承担费用;招租人只在现有条件下提供有关资料及配合协助。承租人如遇有关问题未能妥善解决而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与招租人无关。
3.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招租人做好消防、安全等工作,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方面事故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承租人在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在不影响结构安全前提下的其他改变需取得招租人同意,装修费用由意向承租人自负。租赁期间意向承租人使用本房屋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水电费用、卫生费、各类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5.租赁期满后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保证租赁物的完整性,及时搬迁完毕,并清扫干净。所有与房屋配套的固定装修全部无偿归招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破坏和拆走,招租人不做任何补偿。可动产由承租人自行处理。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运营方案、营销策划案、视觉设计、活动成果等知识产权,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归双方共同所有。
6.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所有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承租人来承担,与招租人无关。
7.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必须将该房屋按实际价值向国内有财****公司进行投保,切实保障招租人的合法权益。
8.承租人须组建具备文化运营、活动策划相关经验的专业运营团队,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9.招租人或县级相关部门举办文化类宣传等公益性活动及统一运营安排时,承租人需无偿配合。
10.租赁期内,承租人须在田市镇辖区内策划或引进不少于4场/年具有学术价值与社会影响力的文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艺术展览、学术研讨、名家讲座、艺术家采风、群众性文化活动等。
11.****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形成的国有资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归集,专项用于该项目专项债券的还本付息。
六、对承租人的资格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的境内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招租人也不接受自然人委托他人参加。
七、招租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1.报名时间:招租公告发出之日至2026年10月10日15时00分前。
2.获取方式:意向承租人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通过邮寄或现场报名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报名登记后,获取招租文件:
(1)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带下列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② 经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驻店的管理人员、经营定位等)。
(2)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带下列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到场的除外);
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除外)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除外);
④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⑤经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驻店的管理人员、经营定位等)。
3.招租文件每套售价0元。
4.在竞价截止日期前,招租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于**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b.zhengcaiyun.cn)。
九、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
| 标的物 |
位置 |
竞价保证金 |
| 1 |
**县田市****服务中心神仙驿站2楼 |
人民币5000元 |
2.竞价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方式。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从个人账户直接汇入招租代理机构账户;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须从其存款基本账户直接汇入招租代理机构账户。
账户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账 号:330********000014652
3.对于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的形式递交或未能按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招租人将视为不响应竞价而予以拒绝其竞价。
十、竞价时间及地点
1、竞价的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0日15时00分。
2、竞价地点:****开标室(**县安洲街道炉兴中路16号3楼)。标书代写
十一、招租办法:
详见招租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招租人:****
地 址:**县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36****7446
代理机构:****
地 址:**县炉兴中路16号3楼
联系人:郑苏敏
电 话:133****0537
附件信息:
购标登记表.docx (15.1 KB)
(定稿)-招租-神仙驿站.docx (71.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