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省**市**区白沙街道文明东路31-5号永光大厦四层402房 | 556,200.00元 | 93.61 |
采购包1(**区人民劳动争议调解服务项目):
服务类(****)
| 1-1 | 人民调解服务 | **区人民劳动争议调解服务项目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两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556,200.00 |
| 采购人代表: | |
| 评审专家: | 饶雪玲 、 韩** 、 徐旋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收费标准折后收取,采购代理费为7476.00元,由中标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区人民劳动争议调解服务项目:0.747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1.如为采购人委托招投标代理机构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招标采购全流程,平台服务费由代理机构支付,按代理机构项目总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和售标费)的10%收取平台服务费(中标人无需再支付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最低按1000元收取,核算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服务费最高不超过40000元,核算金额超出40000元的,按40000元收取)。
2.如为采购人自行发布的全流程项目,平台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成交人须向平台运营商**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使用转账方式向****公司交纳本项目的平台服务费,项目金额25万元及以下按照固定金额1500元收费;项目金额25万元至50万元按照固定金额3000元收费,项目金额50万元至200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1%收费;项目金额200万元至300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0.9%收费;项目金额300万元至400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0.8%收费。
3.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有串通、贿赂行为的必须按公告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平台服务费。
4.如确实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采购人及平台方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如逾期,平台方不予退还平台服务费。
5.**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公司
账号:392********033975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一路支行
6.详见**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syzdprocurement.com)门户界面平台信息公示栏目,平台联系电话:136****622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
| **** | 通过 | 通过 | 53.83 | 30.00 | 9.78 | 93.61 | 1 | 1 |
| ******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9.84 | 20.00 | 10.00 | 79.84 | 2 | 2 |
| 百世(**自贸****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8.67 | 8.00 | 8.77 | 65.44 | 3 | 3 |
| ******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0.34 | 0.00 | 9.73 | 60.07 | 4 | |
| ****服务中心 |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响应文件完整性评审不通过 | |||||||
| **天驰****事务所 | ||||||||
| ****事务所 | ||||||||
名称:****
地址:**市**区223国道旁**安置区对面
联系方式:131****8737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市**区蓝天路51号京航2号楼A单元201室
联系方式:136****395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倩君
电话:136****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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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3日